CFR贸易术语是Cost and Freight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的缩写(不应再使用过时的C&F、C and F、CNF 或 C+F的缩写), 即成本加运费(…… 指定目的港)。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约定目的港所需的成本和运费。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如下:
1.卖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签订从指定装运港承运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风险。
(4)向买方提供通常的运输单据,如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讯,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义务
(1)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及过境费。
(2)自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后的一切风险。
(3)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4)支付除通常运费以外的有关货物在运输途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包括驳运费和码头费在内的卸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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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于互联网:一文详解国际物流CFR贸易术语(CFR贸易术语下卖方需要承担哪些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