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近日正式印发《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下称:新《考核评价办法》)。新《考核评价办法》自2022年起正式实施,用于考核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下称:国家级经开区)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发展水平。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日前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新《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对外开放、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统筹协调和发展质量设置五大类一级指标,30项二级指标。其中,“对外开放”一级指标包括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进出口总额以及相关占比、增速等7项二级指标,赋予30%权重,主要评价国家级经开区利用外资、对外贸易等方面情况,引导国家级经开区积极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宗长青表示,商务部2016年制定印发《考核评价办法》,对考核评价原则、内容、程序等做出具体规定。从2016年开始每年组织开展国家级经开区考核评价工作,至今已连续开展6年。但经过多年实践,此前的《考核评价办法》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发展开放型经济的特色定位不突出等。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朱冰介绍,与2016年的《考核评价办法》相比,新《考核评价办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高质量发展和开放发展目标导向,对考核评价指标作了较大幅度调整与完善,有利于更好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探测器”作用。总体看,可以归纳为4个“突出”:
一是突出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新《考核评价办法》30项二级指标中,体现新发展理念的指标有22项,占比73%;为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专门设置体现发展质量指标8项,赋予30%权重。二是突出对外开放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导向。国家级经开区作为重要的对外开放平台,外贸外资企业集聚,在此次修订《考核评价办法》过程中,专门设置“对外开放”一级指标,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三是突出有进有退动态管理。新《考核评价办法》按照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原则,从三个层面加大倒逼力度。四是突出考核评价科学规范。如更加公开。为更好发挥导向作用,除公布指标体系外,这次还公布了所有考核评价一级、二级指标权重,增强工作透明度。
来源:中国贸易新闻网